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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

2022年11月14日 (点击: )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引导青年教师加强教学改革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水平,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决定举办山东省第十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言行雅正,学术规范,为人师表,师德良好。
     二、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个人奖和单位组织奖。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按照省级初赛选手总数的10、15、20确定一、二、三等奖数量。根据比赛组织实施、教师参与、总体成绩、效果影响等情况,评选25个优秀单位组织奖。所有奖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赛制及安排
     比赛包括校级选拔赛和省级比赛(初赛、复赛、决赛)。赛事组织依托“山东省高校教师教学比赛评审平台”(以下简称“比赛评审平台”,网址:http://www.gspxzx.sdnu.edu.cn/)。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布。
     (一)校级选拔赛(2022年11月—12月)。各高校组织开展校级选拔赛。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参加省级比赛选手,于12月5日前将推荐选手、备选选手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比赛评审平台,逾期未上传的,视为弃权。
     (二)省级初赛(2022年12月—2023年1月)。省级初赛参赛选手由推荐选手和抽取选手两部分组成。抽取选手于12月7日由组委会从学校提供的备选选手中随机抽取,抽取过程进行网络直播,抽取结果通过比赛评审平台公布。抽取选手因故无法参赛的,可调换1人,且只有一次调换机会。确需调换的,高校于12月8日将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比赛评审平台,经审核通过,12月9日组委会从该校其他备选选手中抽取1人。省级初赛依据学科门类和专业大类,采用网上评审课堂教学视频的方式分组进行。12月10日—17日,各高校组织选手上传课堂教学视频、教学设计方案和教学课件等参赛材料并完成审核。逾期未上传或审核未通过者,视为弃权。评审专家根据评分细则(见附件2)进行量化评分。教学设计方案与教学课件作为参考不单独评分。按省级初赛参赛总人数45的比例确定省级复赛人选。
     (三)省级复赛(2023年4月)。分为文科、理科、工科、医学4个组别进行现场比赛。比赛内容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两部分组成。评审专家根据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按省级初赛参赛总人数25的比例确定省级决赛人选。
     (四)省级决赛(2023年5月)。按照复赛组别进行现场比赛。比赛内容由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两部分组成。评审专家根据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
     四、比赛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比赛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主办,委托相关高校承办。设组委会、专家委员会、纪律与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特殊情况处理等工作。承办单位要根据比赛要求,认真做好比赛组织工作,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级选拔赛,为参赛教师提供支持,有效引导青年教师关注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能力、促进专业发展。要认真审核参赛选手资格,严格把关参赛内容,尤其要对意识形态和政治性进行把关。参赛选手要保证比赛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做好疫情防控。各高校及承办单位要密切关注比赛举办地疫情防控形势,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比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参赛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省教育厅教师处联系人:刘依林,联系电话:0531—51793830;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孙永华,联系电话:0531—86180266。

附件:
1.山东省第十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评分细则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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