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03 10:43 浏览次数:4312
鲁教基发〔2018〕4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
现将《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26日
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8/12/3/art_11990_3593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