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教务(人事)处: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2〕16号)要求,2012年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我省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额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2〕16号)中分配的2012年度分学校名额进行培训,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培训项目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2〕16号)中发布的培训项目进行报名,具体项目培训方案和培训通知6月27日通过QQ工作群下载。
三、报名和培训时间
2012年度省级培训自6月28日开始报名,培训安排在7月到9月。报名和培训具体时间以各项目培训通知中时间要求为准。
四、报名方式
根据本校分配名额和项目培训通知分项目填写报名表(附件1),报有关培训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报我处备案。
五、报名要求
省级培训主要安排在省内完成。个别专业无法在省内培训机构完成培训的,经我处同意后,学校可自行联系到我省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院校采取导师制的方式进行培训,也可到省外同类专业水平较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六、总结反馈
学校省级培训任务完成后,各院校教务(人事)处将本校参加2012年度省级培训情况总结和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到我处,报送截止到2012年10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0531-81676757;刘成科,联系电话:0531-81916530,15376151567;
QQ工作群:38512721;
邮箱:sdgjc1107@163.com。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是国家和我省“十二五”期间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专业骨干教师教学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院校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培训质量。
附件:1.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2012年度报名表
2.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2012年度省级培训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